学习新课标 做好引路人
语文课程标准是我们每个语文老师教学的标杆,通过集体研读、个人自学新课标,我颇有感想,收获颇多。
新的课程标准进一步明确“培养什么人、怎样培养人、为谁培养人”,优化学校育人蓝图。作为一名语文老师要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,
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,要求学生扩大知识面,要求课堂教学中师生互动等。我将根据新的语文能力实践系统,致力于学生语文综合素质的提高,促进语文课程的呈现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,对于小学语文教学来说,既要转变教的方式,又要转变学的方式,培养和形成“自主、合作、探究”的学习方式,在这两个转变中,教的方式转变是主要矛盾,教的方式一转变,学的方式也随之转变。学的方式转变可以理性地在课堂中呈现,证明教的方式转变,证明教师新理念的真正树立。把课标学习与教材教法研究结合起来,要钻研新教材,理解和把握新教材,用好新教材,要重视教学反思的研究和收集;要牢记验证课标和检验教材的实验任务。在教学实践中,我将力求打破传统封闭、单项、机械的教学模式,主要将采取了以下几点作法以:
认真学习新课标,深入领会《语文课程标准》的精神实质,切实转变观念,克服以往在语文教学中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,忽视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培养,过分追求学科知识系统的错误倾向,真正确立语文教育的新理念,通过教学任务的完成,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语文素养,注重提高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,积极倡导,促进学生主动发展的学习方法,拓宽学习和运用的领域,注重联系生活,跨学科的学习和探究式学习,使学生获得现代社会所需要的终身受用的语文能力。
二、转化教育理念
转变了自己的观念,克服教育生涯中的惯性,使教学方式显现多样化的格局。摒弃教学就是讲课,就是把书本知识传递给学生,把学生作为知识的“容器”进行灌输。在今后的教学中要充分相信学生的能力,把自己定位于学生学习的组织者、引导者,而不是知识的化身,以权威自居。在学生学习过程中起到辅导、帮助、引导作用,不做支配学生的操纵者,学生是学习的主体,学习的主人。帮助每一个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,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进展。通过讨论、实验、探究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,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。努力创设能引导学生自主、合作、探究性学习的教育环境,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。
三、我还将从整体上把握实验教科书,弄清其编写意图、体系特点,弄清教科书与《课程标准》、教科书各教程之间的内在联系,弄清教科书各种编辑设计的意图和着力点,以在备课和教学活动中准确设定教学的重点,找准达到《课程标准》提出的课程目标的落脚点,有效地实施语文教学。我认为首先就是要由单纯传授知识向目标整体转为,弘扬人文精神,目标的整合具体体现在:语文教学内容上的整体观,要坚持知识传授,技能训练和智力开发的整体教育,语文教学方法上的整体观,要坚持读写听说的综合训练,处理好教与学,讲与练,学与用的辩证关系;语文教学过程中的整体观,要坚持学用结合,知行统一,实现知识能力的不断迁移。另一点体会是,新课程标准仍然非常注重语文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掌握,新课程标准对语文基础知识不但有具体的要求,还有量化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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